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公路分局、委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应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市交通委编制了《北京市交通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性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履行各自职责,并做好引导服务和咨询解释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北京市交通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性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