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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总则》等3项标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5-14 09:40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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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26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安全监督与应急处牵头组织起草的北京市地方标准《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第1部分: 总则、第2部分 :通信协议、第3部分 :装置应用)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编制。根据《北京市标准化办法》要求,现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6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luoxiaowei@jt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监督与应急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30696

4.传真:010-55531600

5.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5月14日





附件1:《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第 1 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第2部分:通信协议》 (征求意见稿)


附件3:《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装置应用》(征求意见稿)


附件4:《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编制说明


附件5:《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等3项地方标准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