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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31 16:58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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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批准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函》(京发改(审)〔2024294号)批准建设,投资额为259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位于怀柔区、密云区,工程起点国道111,终点至现状国道234石佛桥,全长22.4公里(怀柔段长5.9公里,密云段长16.5公里),设置3处连接线与周边道路衔接,总长0.8公里。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同步实施交通、绿化等工程。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1标段

本标段桩号K0+000-K5+869,全长5.869公里。桥梁共5座(5座大桥),长1.196公里;隧道共5座(2座长隧道、3座短隧道),长3.686公里。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北京市怀柔区

合同估算价7361804

监理服务期限:2314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2标段

本标段桩号K5+869- K22+395,全长16.526公里。桥梁共16座(11座大桥、5座中桥),长3.514公里;隧道共10座(5座长隧道、3座中隧道、2座短隧道),长9.934公里。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桥梁和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其附属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

合同估算价18595587

监理服务期限:2314

2.3其它说明:

2.3.1本项目施工监理标为2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个。

2.3.2计划施工工期1554日历天。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314日历天(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584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7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1标段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2标段

3.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具备近十年(20167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以交工时间为准)累计完成10公里(含)以上二级(含)以上公路新改建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和2座(含)以上大桥(含)以上的公路桥梁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和1座(含)以上公路隧道新改建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和1项(含)以上公路隧道新改建工程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最多允许组建联合体个数:2个;牵头单位资质要求: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其他单位资质要求: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6.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人员)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6.3投标人应自行调查确定是否有与其通过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土建工程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如监理投标人与通过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土建工程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存在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取消该监理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3.6.4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810000202685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 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联合体投标的,需要填报所有联合体成员信息且经全体成员使用 CA 数字证书确认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 zhjy.bcactc.com/zhjy/),并绑定 CA 数字证书。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分别完成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827930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他说明: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 zhjy.bcactc.com/zhjy/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827930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11层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公告信息同步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发布。

7.3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李明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     网址:jtw.beijing.gov.cn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密云公路分局

  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 5

联系人:王付立

  话:010-690410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筑鑫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20号办公楼三层

 编:101500

联系人:李明燕

  话:010-69023603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王付立

接收异议的联系方式:010-69041091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2标段_招标文件.pdf

国道234(国道111-石佛桥)道路工程施工监理第1标段_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