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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8-15 18:11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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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门头沟区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京发改(审)[2023]786号),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全额出资),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为北京市门头沟区,招标人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京市 门头沟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门头沟区,起点位于松树岭西侧,终点至鲁家滩村,全长3.72公里,设置桥梁3座,隧道1座。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主要内容为:根据工程需要,参加环保设施过程服务,视主管部门要求组织验收工作;完成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配合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会议;完成其他验收相关工作。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3招标范围:门头沟区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工作。

2.4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门头沟区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招标内容:根据工程需要,参加环保设施过程服务,视主管部门要求组织验收工作;完成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配合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会议;完成其他验收相关工作。具体要求符合国家、北京市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5服务期限:1044自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环保验收备案工作止

2.6其他说明:合同估算价40万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近五年(2020 年 8 月 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 1 项(含)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与门头沟区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工程管理咨询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设计招标咨询单位和图纸审查单位存在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存在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用要求: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6日00时00至2025年08月20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www.bjggzyzhjy.cn/zhjy/ ),并绑定CA数字证书。

4.3其他要求: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beij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010-89151083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递交地址: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zhjy.bcactc.com/zhjy/)

5.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其他说明:/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6.2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 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一层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10-12328;网址:http://jtw.beijing.gov.cn/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门头沟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花园 1 号楼

邮政编码:102300

联系人:范虎彪、汤淑珍

电话:010-69828977

传真:010-69828900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5室

邮编:100073

联系人:于淼

电话:010-63268382

传真:010-63268382

门头沟区国道108三期道路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服务_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