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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京交汽修发〔2021〕16号)的有关要求,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于2024年1月至2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考评条件的备案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开展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24年3月21日前向所在区机动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反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
附件2:各区机动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