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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法治交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2-02-15
  5. [成文日期] 2022-02-15
  6. [发文字号]  京交法发 〔2022〕 4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2-02-15
  9. [有效性] 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废止28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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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区交通局,各公路分局、运输管理分局,委直属(挂靠)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全面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北京市路政局关于施行<北京市路政局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等28部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2年2月15日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