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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法治交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联合发文单位] 
  4. [实施日期] 2020-07-01
  5. [成文日期] 2020-06-29
  6. [发文字号]  京交法发 〔2020〕 18号
  7. [废止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0-06-29
  9. [有效性] 失效

(失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发布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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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总队,各公路分局,远郊区交通局,委机关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市政府要求,对照我委现有对外公示的自由裁量基准,编制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类目录》中设定的处罚公示期限和可依申请缩短公示期对行政处罚进行公示。

二是如《分类目录》中同一个违法行为对应两个不同违法情节都适用时,违法行为分类按照程度重的执行。

三是《分类目录》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四是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落地后,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全面修订我委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同步修订《分类目录》。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              


附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