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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25-10-01
  4. [成文日期] 2025-09-12
  5. [发文字号]  京交法发 〔2025〕 6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5-09-15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等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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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区交通局、交通委,各公路分局、运输管理分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燕山城市管理和交通委: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北京市交通运输初次违法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基准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11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不予处罚清单》(京交法发〔2023〕17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