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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2. [发文机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21-05-26
  4. [成文日期] 2021-05-26
  5. [发文字号]  京交法发 〔2021〕 15号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1-05-26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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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各郊区交通局,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处室,北京公路学会、北京市道路运输协会、北京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北京出租汽车暨汽车租赁协会、北京停车行业协会、北京市静态交通业商会:

为推进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