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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至2029年第一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备案经营者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9-21 17:28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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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至2029年第一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备案工作的通告》安排,我委组织开展了2026年至2029年第一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备案工作。经自愿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及联席会议评估,现将符合备案要求的经营者名单公布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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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上述名单的经营者,应按照《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程序,做好申领车辆电子标签、悬挂专用号牌及数据接入等准备工作,开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运营服务。具体投放车辆数量、区域、时间等,由相关行政区结合本区域总量调控管理机制及实际情况确定。

对备案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提出(9月29日后不再受理)。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联系电话:010-55530847(工作日9:00-11:30时、14:00-17:00时)。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