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现场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 二支队 副支队长 周诗国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 九支队 副支队长 宋鑫
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 十支队 副支队长 张颖
主持人
主持人
傅辰林:屏幕前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和首都之窗联合推出的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辰林。北京市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改革已经过去三年了,在改革中新增的公路路政执法作为一个执法模块,都有哪些执法项目?三年的执法工作又有哪些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今天我们就请到了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的同志们为大家一同来解读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的相关内容。您也可以通过首都之窗快手号和首都之窗抖音号一起来收看参与本次的话题讨论。首先,我们来介绍一下本次做客我们直播间的各位嘉宾老师,他们分别是: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二支队副支队长周诗国老师,欢迎您。
嘉宾
周诗国: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
傅辰林:还有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宋鑫老师,欢迎您。
嘉宾
宋鑫: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
傅辰林:还有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十支队副支队长张颖老师,欢迎您。
嘉宾
张颖: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
傅辰林:首先感谢三位老师做客我们的直播间。首先我们就请周老师来和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以及咱们二队、九队和十队的情况和我们一些日常工作的情况。
嘉宾
周诗国:好的,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是在原北京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的基础上整合原市交通委、路政局等单位,相关行政职能后,于2020年9月成立的,为市交通委管理的副局级行政执法单位,以市交通委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改革后,在原有执法机构的基础上,新增了负责县级以上公路路政以及相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执法、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行业执法、交通运输行业网络执法的相关机构,共设十六个支队。其中,负责路政执法的是二、九、十三个支队。二支队主要承担本市公路路政、收费公路管理领域重大疑难复杂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及市管城市道路养护的行政执法工作。九、十支队主要承担十个远郊区县级以上公路路政的行政执法工作。也就是说,全市6900余公里县级以上公路和1100余公里高速公路的执法检查工作,由新成立的三个路政执法支队负责,对各种违法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市管城市道路养护等54项处罚职权涉及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还负责各种重大活动应急保障,参与交管、城管等相关执法单位的联合执法工作。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感谢您的介绍。刚才听您这么一说,我们感觉咱们路政执法涉及的范围很广,而且涉及的公路里程也是很长的,而且我刚才听您的介绍提到一个词叫“县级以上公路”,您能不能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叫县级以上公路呢?
嘉宾
周诗国:好的,按照咱们目前的管理体制,道路分为公路和城市道路两种。公路是指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含路基、路面、桥梁、隧道等等。公路按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四个等级。我们常说的县级以上公路,包含国道(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省道(省级高速公路、普通省道)、县道。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介绍。您刚才在介绍的过程当中还提到了城市道路,城市道路又是具体指什么呢?
嘉宾
周诗国:好的,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具体来说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路肩及其附属的配套管理设施等。
主持人
傅辰林:公路和城市道路这两者之间有哪些区别?能不能向大家介绍一下?
嘉宾
周诗国:好的,公路和城市道路在管理上有着严格的区分,公路由交通运输部归口管理,城市道路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管理,两者在设计规范、交通标志、设施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比如说公路,一般没有人行步道和路灯,利用公路两侧的边沟排水。城市道路则一般是有人行步道,路灯,通过雨水口和地下管线进行排水。比如咱们熟悉的京港澳高速、108国道,这些都属于公路。我们比较熟悉的长安街,还有比如说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等等,这些都属于城市道路。由于公路起的是连接两地之间的作用,所以北京的公路主要分布在郊区,五环路以内的公路比较少。城市道路主要分布在城六区和各郊区的中心城区。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感谢您的介绍。在周老师的介绍过程当中提到支队的日常工作包括市管城市道路养护的行政执法,这方面的内容您能不能具体向大家介绍一下呢?
嘉宾
周诗国:好的。市管城市道路养护的行政执法,主要根据《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养护维修责任人应当建立巡查和检测评估制度,并及时按照养护维修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排除隐患,确保城市道路完好。如果说养护维修责任人不建立巡查和检测评估制度,按照《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由交通路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会依法督促市管城市道路养护企业,建立巡查和检测评估制度,确保城市道路完好。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介绍。刚刚听了周老师的介绍,我们对公路路政执法以及市管城市道路养护的行政执法也都有了更多的了解。咱们路政执法人员其实也是身穿执服在外执法的,就像我们印象当中的交警一样,平时经常见到的,也是在一线最大限度地守护我们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这里其实想问一下周老师,咱们公路路政执法和日常看到的交警执法有哪些区别?又有哪些不同呢?
嘉宾
周诗国:好的,首先是职能不同, 交管部门主要是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等工作;路政执法部门主要是依法制止、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利用、侵占、污染、毁坏、破坏公路路产的行为。其次是执法依据不同:交管执法主要依据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路政执法主要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虽然职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的执法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路面交通秩序,创造安全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所以我们路政执法部门与交管部门也会经常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比如说,我们会在进出京的主要通道、路口,按各自分工,检查过往的货运车辆,查处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形成交通运输整治合力,共同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就像您所介绍的这样,其实刚才我们提到大家可能平时对交警更熟悉一些,因为我们好多人其实都有驾照,所以平时可能对交警了解更多一些。但是公路路政执法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可能接触得不是很多,这里想问一下咱们老师,咱们公路路政执法的工作具体都体现在哪方面?这个问题是不是请张老师和我们解答一下?
嘉宾
张颖:好的。公路路政执法对广大群众来说,可能会有些陌生,大家对公路最直观的印象可能是路面越来越宽阔、公路两侧设施越来越健全、出行环境越来越舒适优美。我们的执法工作就是通过执法来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给大家的出行带来更便捷更安全的路域环境。路政执法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公路产权维护,二是道路养护与服务,三是超限运输治理。具体来说:
公路产权维护方面,主要是对各种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例如: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架设、埋设管线,擅自增设、改造平面交叉道口,损坏公路设施,车辆装载物散落、遗洒等造成公路路面的污染,还有摆摊设点影响公路畅通等等的这些行为。
道路养护与服务方面,主要是依法对养护单位的养护作业行为进行处罚,具体主要包括是否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养护作业,是否建立养护巡查制度、定时进行养护巡查,是否按照批准的工期和时段进行养护作业,是否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先期制定公路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开展预案的演练,是否组建应急处置队伍等等这些方面。
超限运输治理方面,主要是负责对疑似超限的车辆进行过磅检测,对超限车辆需要移交交警进行行政处罚,还包括对外廓尺寸超限的车辆和治超非现场设备拍摄的超限车辆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我们也参与各区治超办、交管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行动。
主持人
傅辰林:听了您的介绍之后我们感觉到咱们工作的内容其实还真的是不少,特别多,也可以感受到咱们一线的工作人员也是默默地付出,在守护着咱们公路的安全。
嘉宾
张颖:是的,我们的职责就是为公路的安全畅通保驾护航,为公众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环境。
主持人
傅辰林:其实听您刚才的介绍我们听到,您提到有摆摊设点相关的内容,我们平时去到郊区旅游可能会看到在公路边有摆摊卖水果的,尤其是夏天到了会有卖西瓜的,针对这样一些情况,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会怎么做?
嘉宾
张颖:是的,尤其在旅游路线或是蔬菜水果大棚沿线公路两侧,有时我们会看见小商小贩随意在路边摆摊设点,这种行为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首先,正常驾驶的司机如果发现路边有摊位他可能会刹车,造成追尾等事故;再有,在摊位附近随意停车买水果,会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对摆摊人员也会造成危害。执法人员遇到这类案件,如果当事人是首次违法,能够按要求立即清除,同时也没有造成公路路产损坏、交通拥堵以及引发交通事故等等这样的后果。依据《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是可以不予行政处罚,这也是让广大群众能够体会到交通运输执法的“温度”。当然,免予处罚不等于这种行为不违法,为了确保公路畅通和行人安全,还是请您不要在路边摆摊设点、堆放物品。
主持人
傅辰林:好,感谢您的介绍。听了您的介绍我们也能够感受到咱们工作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当中不但是有力度,更是有温度。刚才您的介绍我们其实也了解到在路边摆摊看似是非常方便,但是是有很多的安全隐患的,在这里我也要提醒正在观看直播的各位观众朋友们,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在路边摊随意停车买东西了,这也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有网友有一些疑问,说你这么说确实有很多的安全,我就不在路边摆摊了,我在公路边挂上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前方右转50米处有水果摊贩,有卖水果的地方,这样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嘉宾
张颖:这种行为肯定是不行的,如果自行在公路边挂个牌子属于违法行为。
主持人
傅辰林:这是违法行为吗?
嘉宾
张颖:是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这种行为属于擅自设置非公路标志。我们在公路上看到的交通标志,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设置的。公路交通标志设置时应结合周边路网、交通、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等条件,而且要与其他设施相协调。像这种如果随意在路边擅自设置一个牌子的行为,会影响行车安全,所以执法人员会依法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可以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介绍,其实也是和正在观看我们节目的观众朋友们提了一个醒,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除了管公路上的违法行为,公路两侧的有没有相关的规定?
嘉宾
张颖:是的,公路两侧分别是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这些区域如果没有经过许可擅自架设、埋设管线,修建建筑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主持人
傅辰林:您刚才提到说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有没有一个具体的范围划分?能跟我们详细介绍下?
嘉宾
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北京市公路条例》规定,公路用地范围确定标准是:如果公路两侧有边沟的,其用地范围为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1米的区域;如果公路两侧没有边沟,那么它的用地范围是公路路缘石外缘起5米的区域;对于封闭公路的用地范围是公路两侧隔离栅起1米的区域。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开始算,向外的距离标准分别是: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开始算,向外的距离标准分别是: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介绍,咱们这边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案例可以和大家分享的,让大家能够直观地感受一下呢?
嘉宾
张颖:好的。比如今年4月份,我们的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县级公路的公路用地内有新增电线杆。经调查取证,是某通讯网络公司在未取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挖基坑架设的电线杆,后来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宣讲了公路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告诉他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擅自架设电线杆的危害和后果,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拆除电线杆、恢复原貌,同时我们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分享,刚才老师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讲解了从个人摆摊设点到占用公路的常见情形,有的观众朋友们可能会说,如果从企业的角度来说,像燃气、电力、自来水这样的大型企业,他在施工的过程当中是否可以占用挖掘公路呢?这个问题是不是请宋老师跟我们回答一下?
嘉宾
宋鑫: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的或使公路改线的,需要建设单位应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
所以说企业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确需占用、挖掘公路的,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通过行政许可审批后按照许可事项进行施工作业。对于那些未经许可施工的单位,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罚。
主持人
傅辰林:明白了,看来我们大家以后还是要多多了解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行为是千万不能随意就去做的。
嘉宾
宋鑫:是的,也请各位网友可以多关注路政执法工作,我们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也会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每年的5月是路政宣传月,我们执法人员会在交通枢纽、高速公路主站口和服务区、各治超检查站等场所发放宣传材料。与此同时,平时我们的执法人员也会走进企业、学校、社区等,对我们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增强爱路护路意识,期望与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公路出行环境。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有一句老话:爱护公路,人人有责。接下来一个问题要请周老师给我们回答一下,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超大型的货车会运输一些很大型的,比如说大型的钢结构或者大型的工程器械,甚至是一些大型的游乐设施在公路上行驶,他们是不是也不能够随便地节在归路上行驶?如果他们想要在公路上行驶是不是也是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提前报备?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关于超限运输方面的工作。
嘉宾
周诗国:我们对这类运输统称为超限运输,指的是运输不可解体的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物品。比如说,大家比较熟悉的,风力发电设备的叶片、柱子,这些都比较长,不可解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对该类运输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上路行驶的,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所以,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在办理有关许可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后,可以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在公路上行驶。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会在一些重点的路段、路口,设置执法检查点,对超限运输车辆进行抽查检查,确保车辆合规行驶。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周老师的解答。如果说是不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这样的行为会造成哪些危害呢?
嘉宾
周诗国:如果不办理行政许可,就是违法超限运输。违法超限运输主要有两大危害:一是容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制动、操作等安全性能都会有所下降,容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等等,容易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交通安全带来非常严重的隐患;二是会缩短公路使用寿命。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一般远超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受能力,如果说频繁在公路上行驶,会造成路面损坏、桥梁断裂,大大缩短公路正常使用年限。因此为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我们会依法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进行查处。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介绍,大件运输的安全、优质、高效地运行关系到社会的经济发展,也关联运输企业的效益,也更加关系到公路设施的完好和良好的交通秩序,也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嘉宾
周诗国:是的,我们希望从事超限运输的车辆和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我们一起,共同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主持人
傅辰林:对于违法大件运输车辆的行政处罚又有哪些呢?您能不能和我们详细地介绍一下?
嘉宾
周诗国:好的,对于大件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交管和路政执法部门都有权进行处罚。路政执法部门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及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在实施处罚的时候,我们会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做出罚款等等相应的行政处罚,处罚措施实施后,我们还会将车辆相关信息,抄告车籍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行职务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介绍,还是请问一下三位,能不能和我们分享一个大件运输执法当中的具体案例,也方便大家能够直观地感受一下。
嘉宾
张颖:可以,我来介绍一下。比如今年上半年,执法人员利用“北京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开展高速公路入口大件运输车辆线上核查中发现,一辆大件运输车驶入机场北线天北路收费站,虽然系统显示,该车辆已取得《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但执法人员进一步应用总队“执法数据分析研判子系统”,调取了该车的行驶轨迹后发现,该车存在行驶路线与审批路线不一致的情况。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该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在此,提醒广大经营业户,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行政许可,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否则将被认为是违法超限运输。但是像建筑垃圾、沙石等散装的货物,是可解体的,不属于大件运输,所以这类物品的货物运输应该合法装载,避免超限行为的发生。
主持人
傅辰林:听了您的介绍,我们也明白了像沙子、石子这种可解体的物品不能超限,我们有时候经常会看到公路上有散落的一些没有来得及清理的沙子、石子之类的,请问这些情况是怎么造成的呢?如果不及时清理会不会带来哪些危害呢?
嘉宾
周诗国:这主要是货运车辆在行驶中车上的装载物掉落地面等行为造成的,主要原因大概有这么几种:货物装载、遮盖不规范,密封不严、违法超限运输等等。一旦在公路上发生车辆遗洒,不仅造成公路路面污染,更为严重的是还会影响交通安全。极有可能使后面的车辆避让不及,发生交通事故,甚至可能造成多车追尾,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目前针对这样的违法行为,咱们的路政执法部门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嘉宾
周诗国:针对这种违法行为:一是加强公路路面执法检查;二是联合交管、城管等相关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三是根据有关单位或者是咱们热心的网友、市民朋友等等的举报,依据现场照片或者视频,约谈当事人,对其做出行政处罚。比如说今年6月份,在五环路功德寺桥附近,一辆重型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车上装运的面粉,大量散落公路路面,造成五环路断路近5个小时,严重影响了五环路的安全畅通。在接到举报后,我们迅速约谈了当事人,依法对当事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并要求涉事的公司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另外,我们还会定期走访周边货物集散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此外,我们也会与公路管理机构、交管、城管以及公路路产、养护等单位紧密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在这里,我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够向我们或者是交通管理部门举报公路涉路违法行为,在举报的时候希望能够提供相应的视频、照片,比如说车辆的车牌号码,最好比较清晰,还有包括具体的时间、地点,等等,提供的证据材料越清晰越便于我们查处,对这种违法行为,我们一定会依法进行查处。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感谢您的介绍。听了各位老师的讲述我们了解到路面执法检查是我们工作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对于企业这方面会不会进行检查?
嘉宾
宋鑫:说起企业的检查,我们主要是入户检查,这也是日常执法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不仅是加强企业监管的一个重要措施,更是与企业建立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
主持人
傅辰林:咱们指正人员入户检查具体会检查哪些内容?有没有统一相关的规定呢?
嘉宾
宋鑫:综合执法改革后,路政执法新增了普通公路养护类、收费公路运营养护类、安全应急类三大类19项行政处罚和检查职权,结合新增加的职权项和原有路政类职权项,我们梳理出了三个方面的主要检查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工作可谓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所以我们日常入户检查最多的就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具体内容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或者未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
二是公路养护。公路养护检查分为普通公路养护和收费公路养护,我们执法人员通常通过现场实地勘验、查阅养护记录、询问有关负责人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具体检查内容主要有“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公路养护巡查制度,定时进行养护巡查”“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收费公路标志、标线”等几大内容。
三是井盖管理。井盖管理属原路政类职权项检查范围内容。我们执法队通过梳理涉路井盖的类型,建立出井盖产权及管理单位台账,并利用入户检查的制度定期对各井盖单位开展入户执法检查,主要针对“公路范围内井盖管理单位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指派专人对井盖经常巡查”“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移位或震响等情况,责任单位是否立即修补、维修或更换”“巡查、维修人员是否按规定在井口周围设置护栏、标志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施工结束是否及时清理现场”等几大检查内容。
在开展企业入户检查的同时,我们执法人员还就各项政策法规对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做到宣传工作深入企业,融于日常。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感谢您的介绍。您刚才提到入户检查的内容有公路养护,我们平时在工作上面经常能够看到一些身穿橘红色工作服的工作人员,他们是不是就是正在开展公路养护的作业呢?而且公路养护作业当中可能会排除哪些风险和安全隐患?能不能和大家详细地介绍一下?
嘉宾
周诗国:好的,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这是公路养护作业,公路养护就是为了保证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防止其使用功能下降,并向公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服务所进行的作业。公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首先是施工车辆与行人及其他车辆碰撞的风险,施工作业过程中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火灾等等事故风险,以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风险等等。这些风险都可能对施工人员和过往的车辆、人员产生安全威胁,因此需要加强管理。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又包括哪些内容?您能不能和我们介绍一下?
嘉宾
周诗国:好的,公路养护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对养护企业,包括对养护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计划审查等。要求企业确保养护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者规章制度,等等,明确责任。其次是要对养护过程中的施工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包括设置施工安全标志、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施工现场检查等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感谢您的介绍。其实刚才张老师在介绍案例的时候,说到了咱们的执法人员利用“北京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大件运输车辆线上核查中发现有问题,然后咱们的执法人员进一步使用总队的“执法数据分析研判子系统”调取了该车的行驶轨迹,从而发现行驶路线与审批路线不一致,这方面是不是属于科技执法了?
嘉宾
宋鑫:是的,这是科技执法的一部分。
主持人
傅辰林:说到科技执法,咱们交通领域的科技执法有没有哪些变化呢?
嘉宾
宋鑫:好,我们总队始终深入坚持“科技强队”这一理念。近两年的突破点就在于移动执法终端的测试和使用。也就是PDA在执法实践中的广泛运用。简单来说,就是当事人可在执法终端上完成信息录入、签字、拍照等相关步骤,所收到的相关文书也均为电子版,当事人还能够在现场完成简易处罚的线上缴款,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大大减少了群众办事成本,同时提升了行政执法效率。
PDA的信息录入也摒弃了传统手工录入的繁琐和可能造成的误差,实现了“一键录入”模式。我们的执法人员只需要通过一键扫描当事人的身份证、驾驶本或者车牌号等信息,即可实现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企业信息和车辆信息的自动校验和核准。同时,依据PDA储存的法律法规库,系统还会对违法行为的裁量基准进行自动提示,为一线执法人员减轻了现场制作文书的各种不利条件,提升了执法办案的精准性。
主持人
傅辰林:除了您刚才介绍的PDA的使用,还有哪些科技执法方面的内容可以和大家介绍的呢?
嘉宾
宋鑫:也是您刚才提到的,非现场治超也是我们科技执法的重要体现,就是在封闭的高速公路入口和各区重点货运公路上设置不停车称重检测设备。该设备由动态称重、视频监控、车牌车型识别设备组成,通过这些设备对驶过监测区域的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取证,超重数据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后的违法案件信息会分送至案发地路政执法队开展后续处罚工作。执法队收到违法案件信息后,会向车辆所属企业有人发送《车辆超限违法行为提示单》,车辆所属企业可就近选择本市任意一个区的路政执法队进行处理。目前全市已建设71个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点位,81处封闭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备,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处罚标准为车货总重每超过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超30000元。
治超非现场执法是公路治超从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智能化转变的一个有效举措,也是目前治超执法重要的手段之一,非现场执法可以实现24小时全天候监管,是现场执法和治超站路警联动治超的有益补充,可以有效解决治超站布局不足、治超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扩大执法覆盖面。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介绍,听了三位跟我们聊了这么多,其实我们也能够感受到咱们路政的同志在执法的过程当中和我们百姓的生活其实也是息息相关的,这里想问一下,咱们执法人员在日常的这样一个监管过程当中,会不会遇到一些突发的状况?有没有具体的案例能够和大家分享一下呢?
嘉宾
张颖:好的主持人,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处置过多起突发事件,例如:2022年7月20日15时08分,执法人员在对怀柔区范崎路地质隐患灾害治理养护工程实施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山体出现轻微落石情况。执法人员敏感的意识到这是山体崩塌的前兆,当时迅速反应,立即要求养护工人停工撤离现场,同时启动了应急预案,通知道路产权单位和养护公司赶赴现场,同时对现场进行管控,设置警示标志,做好紧急防护;劝返途经至此的车辆和行人。仅仅过了10分钟,山体就发生了滑坡,当时崩塌落石大概500余立方米,造成了范崎路全幅断路。范崎路是怀柔北部山区重要的旅游和骑行路线,游客众多,正是因为执法人员的果断处置,才有效地避免了重大事件的发生。
主持人
傅辰林:其实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也能感受到可敬可爱的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关键时刻都是冲在一线守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在今年有一件事情也是让大家非常印象深刻,就是今年汛期北京遭遇了百年未遇的特大暴雨,想请问一下张老师,在暴雨期间咱们路政执法在防汛的过程当中都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嘉宾
张颖:好的,汛期我们的执法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重点开展汛期执法检查。雨前,我们会对各辖区内高速、普通公路易积水点、下凹式立交桥区等重要点位进行执法检查,对养护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演练情况进行检查,还有就是应急处置队伍的组织情况,还包括对养护巡察、隐患排查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主要的目的是督促养护企业应急抢险准备到位。
二是闻汛而动,及时启动暴雨预警响应。今年7月29日我市发布了暴雨红色预警,我们全体队员迅速回到工作岗位,全力应对。这里主要是对养护作业单位在应急处置的过程中,是否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应急抢险作业这种行为进行执法检查。
三是强化担当,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领导班子是靠前指挥、现场调度,我们的执法人员也是在岗在位,主要就是及时地报送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的分享,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咱们路政的工作人员也是做了非常非常多的工作的。今年的特大暴雨其实主要是集中在西部地区,下面请问宋老师,有没有一些感人的故事能够和大家分享的呢?
嘉宾
宋鑫:好的,我跟大家分享一下今年暴雨我们执法人员的例子。今年夏季的这次暴雨受灾最严重的应该就属于门头沟区,在那个时期门头沟全体执法队员都在岗在位,没有一人请假,随时准备开展防汛救灾任务。我们执法一队分队长曹广胜同志家住三家店,紧邻永定河,由于雨量较大居住的平房漏水,导致家里物品被淹。曹广胜同志得知这一消息后非常着急,心情非常紧张着急,但是他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毅然坚持选择留在执法一线,让亲戚到家里帮忙转移物品,照顾一下家里老人。而他则协助综合科科长对自己的执法队驻地进行自救。他和科长冒着暴雨,外出采购供电供水设备,用将近一天的时间修复好了食堂供电、供水系统,确保执勤一线的同志们有了餐食保障。他后来跟我们说:“我不仅是我父亲的儿子,我更是一名共产党员,与此同时我也是一名执法人员,在这个时候我一定要坚守我自己的工作岗位。”
还有综合科肖倩同志的父亲住在山区,在暴雨山洪暴发后通讯中断,肖倩完全联系不上父亲,家里老人是否安全、房屋财产是否受损完全都不知。在这种情况下肖倩同志依然选择坚守岗位,并连续120个小时奋战在救灾一线,她第一时间对接属地的公路分局、公安交管部门和道路管养单位,收集数据传递信息,实现了险情信息上报零时差,确保紧急险情得到高效处置。她说:“作为一名党员,我相信党相信政府,我现在只有踏实地完成本职工作,就是为赈灾救援助力,我相信我的父亲一定会安全无虞”。
主持人
傅辰林:感谢您给我们的分享,通过这两个事例能再次感受到咱们可爱又可敬的工作人员坚守在一线,感受到他们的辛苦,也感受他们的奉献,感谢各位老师今天精彩的分享,让我们对于公路路政执法工作又有了全新的认识。在节目的最后,我想请三位老师每人用一句给观众的寄语来结束今天的访谈。
嘉宾
周诗国:百业兴隆靠交通,万家团圆靠安全。
宋鑫:文明创建从脚下做起,爱路护路从你我做起。
张颖:共同维护公路安全,打造畅通路域环境。
主持人
傅辰林:好的,感谢三位老师做客我们的直播间,也感谢屏幕前各位观众朋友们的守候。今天的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大家的收看,我们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