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4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7条,采纳6条,部分采纳1条。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针对“监测点设置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因素。在地质条件复杂或靠近施工区域,适当加密监测点”,采纳。在“线路与轨道”和“隧道”章节的相关条款中,对复杂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提出了加密监测的要求。
2.针对“进一步细化评定等级标准,明确各等级具体界限与量化指标”,采纳。已细化桥梁与隧道设施状态评价标准中病害等级划分并量化相关指标。
3.针对“运用信息技术搭建统一电子资料管理平台,明确资料更新维护规定”,采纳。在“技术资料管理及信息化管理”章节中添加了“技术资料宜及时更新,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时效性”的要求。
4.针对“建议进一步核实‘专项维修’与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中‘大修’的关系”,采纳。经核实本次修编将大修合并至专项维修和更新改造中,专项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周期也是依据状态确定,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5.针对“建议6.8更新改造中删除‘新增’文字表述”,采纳。分别在6.8和6.8.1条中删除了‘新增’文字表述。
6.针对“建议依据线路客流量、使用年限,对各设施检查频率灵活调整”,采纳。结合上行规范要求,同时满足实际运维需求,对轨道日常巡检周期、结构薄弱环节(如梁、墩台及基础等)、病害频发部位及异常状况的设施检查频率进行了灵活调整。
7.针对“维修标准专业术语较多,实际操作工人理解困难,增加通俗易懂的解释或示例”,部分采纳。已在“术语和定义”章节对关键名词进行了明确定义和解释。由于专业术语是行业技术规范的通用语言,维修工人作为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质已包含对行业术语的系统性掌握。针对部分工人存在理解困难的情况,建议企业对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说明,或定期组织规范讲解培训,帮助工人精准把握维修方法。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