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涉路工程安全技术评价规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1份,其意见可以概括为两类,一是规范名称、术语和定义的英文翻译,二是规范性文件引用的表述方式,现将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1、本文件规范名称、术语和定义的英文翻译符合公路工程专业术语的英译,也是行业已约定俗成的英译,其他省市地方标准也采用了与本文件相同的翻译,故不依据该意见进行修改。
2、本文件中规范性文件引用的表述方式符合《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1.1—2020)的规定。GB/T 1.1—2020中也有类似的条文规定,如5.5.2条中:“不同功能类型标准(见4.2b)]应符合GB/T 20001相应部分的规定”,故不依据该意见进行修改。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