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至10月6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修订《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6条,其中3条为重复意见,实际意见3条,现将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轨道交通运营车辆、车站应当配备安保人员,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实施安全管理,确保通行安全。安保人员应当具备相应岗位资质并接受培训”的意见,未采纳。原因为对安保工作的管理要求已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规定,本文件不再单独进行要求。
二、关于“很多人三四十岁了,甚至都七老八十了,还是保持在5岁认知……”的意见,与本次征集无关。
三、关于“希望对北京无车家庭配置北京车牌……”的意见,与本次征集无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