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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11 10:11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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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依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市交通委研究起草了《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0月11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 电子邮箱:zongzhaoyu@jtw.beijing.gov.cn

2.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安全监督与应急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 电话:010-55530696

4. 传真:010-55531599

5.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对《北京市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