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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8-08 10:25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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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有效落实交通运输部2024年第2号令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交办安监〔2024〕13号等文件要求,市交通委研究起草了《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 电子邮箱:mawei@jtw.beijing.gov.cn

2.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安全监督与应急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 电话:010-55531302

4. 传真:010-55531599

5.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1: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细则》起草说明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