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京交法发〔2021〕15号)的要求,结合行业监管工作实际,我委对《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机动车维修部分)》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2日
1.电子邮箱:wangjingxiang@jt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31795
4.传真:010-5553179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6月4日
附件2:关于《北京市交通运输信用评价标准(机动车维修部分)》的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