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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2-23 11:14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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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和提升行业综合监管水平,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市交通委起草了《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3日

1.电子邮箱:wangjingxiang@jt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机动车维修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31795

4.传真:010-5553179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


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