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政府网站(www.bjjtzf.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办公室,联系电话: 68367578。
一、概述
2017年,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继续坚持既定的稳步推进,全面公开,制度保障,方便群众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了认真细致的工作,截至2017年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根据工作职责和群众关注问题,2017年主动公开信息2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5条,占总体比例为1.92%,法规文件类2条,占总体比例0.77%,总队公告类14条,占总体比例5.39%,工作动态239,占总体的比例为91.92%。2017年我单位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件3件,均已按时完成答复。
(二)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为网站公开,在总队外网页面和总队信息公开页面上同时进行了发布,并认真准备了公开工作的相关纸制信息,以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总队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全部通过互联网提交,占总数的100%。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是申请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对32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按期答复(含合法延期)。其中,“给予公开”的23条,占总数的71.87%, “不予公开”的2条,占总数的6.25%;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条,12.5%,“不存在”3条,占总数的9.38%。
四、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0人;兼职人员共1人。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未收取申请人提供的检索、复印、邮递等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2件,撤销原答复,重新作答2件;行政诉讼1件,法院判决驳回起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单位还存在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不够广、信息公开类别比较集中的问题。下一步本单位将努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
2018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 ||
(2017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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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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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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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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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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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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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3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4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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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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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