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非法客运经营车辆被扣押期间的保管费用由执法部门承担,自扣押解除之日起,车辆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除法规规定,执法暂扣车辆停车场严禁以任何名义向违法当事人收取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代驾费等)。发现执法暂扣车辆停车场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可向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举报。
三、停车场基本信息
1. 丁香园停车场
经营单位:北京通顺信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甲1号东侧
电话:176-0029-1303
2. 红兴物业停车场
经营单位:北京红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观音堂村临624号(平房)
电话:137-1655-5627
3. 罗马嘉园停车场
经营单位:北京精武安安全防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07号院
电话:136-0122-9285
4. 中福丽宫北侧停车场
经营单位:北京振宇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西路68号(新宫商业二街和范家庄西路西南角)
电话:199-1021-0054
5. 龙爪树停车场
经营单位:岩德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三环小红门龙爪树路
电话:139-1116-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