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 政策法规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落实本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实施方案2024年要点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5 10:38 [打印]打印
分享到: 

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公路分局、各运输管理分局,各区交通局,委机关各相关处室:

现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落实本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实施方案2024年工作要点工作细化落实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落实本市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实施方案2024年工作要点

工作细化落实措施


为扎实推进《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实施方案2024年工作要点》相关任务,结合本市交通运输领域实际,制定如下具体落实措施。

一、严格落实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规则

1.出台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

细化落实措施:制定出台《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执法行刑衔接实施办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法规体系,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编制本市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建立政务服务质效监测评价机制。

细化落实措施:持续严格落实“一张清单管理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编制《交通运输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实施指南》,不断提高行政许可事理办理程序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质效评价机制,积极开展政务服务评价,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3.实施《北京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审查标准和审查程序。

细化落实措施:持续按照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新标准和要求,动态调整修订《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规定》,开展新出台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

4.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规范政策制定机关行政行为,提升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水平。

细化落实措施:配合市牵头部门开展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抽查,持续提高委系统政策制定和公平竞争审查水平。

5.发布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完善信用信息修复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信用修复与异议申诉处理,实现市场监管等领域信用修复信息与信用平台网站及时共享、及时更新。

细化落实措施:扎实做好信用修复受理及争议纠纷处理,畅通渠道,完善流程,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及时更新信用信息。

6.加强事前信用监管,完善违诺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流程和履诺违诺信息归集机制,形成审批、监管、信用信息归集和信用修复、异议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

细化落实措施:持续推进落实信用监管机制,有序开展信用评价,持续提高信用评价行业覆盖范围,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管理。

7.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构建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交易服务标准。修订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细化落实措施:及时组织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招标投标流程,持续打造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招标投标环境。

8.深化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积极破除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交易壁垒。

细化落实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成果,助力清理交易壁垒门槛和降低市场主体投标成本,为吸引更多优质市场主体参与公平竞争创造条件。

9.统一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将示范文本嵌入全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借助技术手段开展智慧监管,对采购文件中易发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问题予以智能预警提示。

细化落实措施:持续推广应用政府采购示范文本,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智慧监管功能,及时解决和消除采购文件易发的隐性门槛和壁垒问题。

二、全面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

10.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针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强化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开展备案、预收资金存管协同共治,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细化落实措施:结合交通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持续开展不当干预市场行业专项治理。持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单用途预付卡备案监管执法,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11.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及时废止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措施,对新出台政策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细化落实措施:组织新出台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组织及时废止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内容的政策措施。

三、全力推进京津冀市场高水平协作

12.建立守信企业跨区域联合激励机制。建立互认的对象名单管理和数据共享机制,统一京津冀(晋)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纳入标准,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交通、旅游、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跨区域守信联合激励。

细化落实措施:按照京津冀晋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纳入标准,推动建立4地交通运输领域守信企业互认名单,实施动态管理。

13.推动出台跨区域联合激励措施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等措施。

细化落实措施:结合京津冀道路客运行业守信企业联合激励机制,研究推进跨区域联合激励政策措施清单。

四、制度性开展清查整治和典型问题约谈整改

14.不折不扣落实“四个清理”的硬任务和“十二个不得”的硬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依法清理废除妨碍平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不得对跨区经营设置障碍、不得对招标采购项目设定违法限制、不得对准入退出条件设置歧视性要求等“十二个不得”开展整治清理。15.坚持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的硬制度。高度重视国家转来的涉及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线索,及时核实、逐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常态化对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问题线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扩大整改成果,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坚决破除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