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坚持以党的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基本遵循,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两次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国务院、北京市、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制度规定和有关要求,全面提升委系统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积极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营造浓厚的交通法治氛围,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逐步深化。
一、2019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努力构建科学的法治政府部门机构和制度体系。一是强化组织架构。印发《关于调整成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加强基层执法单位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的通知》,明确委系统各直属单位、各分局逐级建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配备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二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制定执法工作规则、执法工作协作办法、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行刑衔接案件移送工作规程等33个依法行政程序性制度,基本实现委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制度规范、有程序要求。三是谋划综合执法改革。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就综合执法改革制度设计、机构设置等31个具体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印发了11个综合执法改革配套文件。四是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起草北京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考评办法和评价考核体系,明确10个大方面68项具体评价指标,依据各单位不同特点,量身定作考核指标,发挥好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二)稳步推进立法,努力健全交通法律规范体系。一是规范立法。印发《交通立法工作程序性规定》,构建了"行业部门起草、法制部门统筹推进、执法部门贯彻落实"的交通立法工作体制机制。二是推进交通立法。组织推进城市道路和铁路安全管理两个交通立法项目,分类梳理汇总200余部相关法律法规,对40余个重点问题进行了研究,起草了立项论证报告。三是参与委外重点领域立法。对城乡规划条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19部法规进行研究,提出我委意见建议220余条,充分借助其他单位立法资源,解决交通发展难题。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暂行规定》,明确委系统规范性文件管理各个流程和公平竞争审查办法,强化各部门责任;组织对委新制发的30部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督导抽查中,对我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提升保障效能,努力推进交通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做好制度类文件审查和合同审查工作。对委系统50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30项重大决策、600份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履行了法制把关职能。二是积极发挥外脑保障作用。制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统一了收费标准,明确了服务团队、服务内容、责任承担、退出和竞争机制;依规择优选取律师事务所,为机关和委属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提升外脑保障效能。三是深入做好复议诉讼工作。印发行政复议规定,行政、民事诉讼应诉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复议诉讼工作;建立典型案件分析研判和通报指导制度,提高防范诉讼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截至目前,我委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共114件,其中,我委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以我委为被申请人复议案件18件;行政诉讼案件22件,民事案件34件。四是开展交通法治培训。制定《2019年依法行政培训工作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统筹部署;坚持委系统集中培训与各单位自行培训相结合、网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确保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在72学时以上。组织北京交通系统开展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性规定培训,处室主要领导带头授课,骨干上台讲解,强化了委系统法治意识、法治思维。五是营造浓厚的交通法治氛围。印发《2019年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持续深化"法律进交通枢纽",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内全面落实党组会、办公会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重温宪法誓词,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对外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日、信用、"黑车"治理等开展主题宣传,及时收集编写信息,向委内外各类平台推送,营造浓厚的交通法治氛围。我委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四)强化执法监督,努力提高交通执法的质量效能。一是强化执法基础要素管理。印发《权力清单动态管理规定》,全面梳理法定职责、权力边界,形成我委"9+X"共599项权力清单,梳理和优化市、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系统模板和实施清单,实现与权力清单的逐项关联对应。二是推行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在委网站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权责清单、服务事项等12个方面进行公示;强化以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面、客观、准确和可回溯管理。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印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程2019年工作方案》,结合机构改革多次组织对工可修编,顺利通过委内评审。四是实施"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互联网+监管"监管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完成571项监管目录清单和57项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系统的录入,在全市率先完成我委监管行为数据与国务院"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对接。五是规范执法检查单。全面梳理细化委18个监管领域监管对象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确立47个检查单,明确检查事项、内容、方法及标准,实现我委472项处罚职权全部纳入检查单。六是强化检查督导。出台案卷评查办法,明确案卷评查的制度、标准、方法,先后2次组织人员对31个执法单位的案卷开展评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基层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和督查,实施月通报、季评价,提升执法效能。
(五)创新信用治理,努力推进交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搭建信用管理制度平台。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信用管理工作办法》,明确了信息归集、评价、共享与应用工作程序和部门职责,建立信用采集、报送、研判、公示、推送、共享以及联合惩戒机制。二是搭建信用信息化平台。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联合奖惩及诚信文化建设五个维度,完成信用平台规划设计,预计年底前试运行,努力实现数据归集、交换共享、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信用数据监测分析、从业主体信用画像自动化。三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与十五家市级单位联合会签并印发实施《关于对违法逃交收费公路通行费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全面实施高速逃缴费信用联合惩戒。四是开展交通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研究。起草停车、出租汽车、租赁自行车等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和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形成停车、出租汽车、地面公交、共享单车等6个行业评价指标的研究成果。五是深化交通信用宣传。印发《关于开展轨道交通文明乘车活动的宣传方案》,广泛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营造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浓厚氛围。六是推进京津冀信用一体化。三地联合签署《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搭建信用区域一体化平台;起草并推进了京津冀省际客运、超载超限两个领域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组织三地共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七是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组织完成信用交通省中期考评准备工作,在交通运输部中期考评中位列全国前列。制定轨道交通不文明乘车行为记录个人信用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在"北京一卡通""亿通行"APP上发布《乘客守则》和《实施意见》,推广线上乘客信用承诺,对不文明乘车行为予以有效限制,相关做法在全国"信用交通省"创建阶段总结会做了经验介绍并在全国推广。
二、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交通法制工作将紧紧围绕"优供、控需、强治"总体思路和深化交通综合治理重点任务,以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在委系统全面树立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发挥法制保障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
(一)持续深化交通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一是推进重点立法项目。全面落实立法程序性规定,组织委属相关单位研提立法计划,重点开展《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立法,做好《北京市公路条例》的立法储备,开展出租、铁路安全管理立法研究。二是借助他人立法资源解决交通难题。结合危废条例、户外广告、优化营商环境等立法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开展相关交通领域问题研究,提出我委意见。三是梳理法定职责。组织全面梳理委机关各处室、各单位法定职责,组织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形成《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实现各单位职责清、任务清、责任清,全面履职尽责。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文件起草、审查、备案等各项流程;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提出立、改、废意见,形成委规范性文件工具库,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应用。
(二)持续深化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一是研究起草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意见。研究制定交通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意见,谋划下一个五年计划,提出新阶段的目标、举措、路径。二是完善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绩效考核、平安北京考核和依法治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为各单位量身定做考核评价标准,发挥好考评指标指挥棒的作用。三是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配合综合执法改革落地,制定执法装备配备制度和标准、执法服装配备制度和标准、交通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与综合执法改革相配套的制度规范,确保综合执法改革机构有机融合、工作有序衔接、职能有效整合。
(三)持续深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和细则的落实,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二是深入推进"四基四化"建设。制定执法队伍职业化、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执法装备信息化制度标准,推动执法模式的转型升级。三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各级评审,完成经费申请等工作,力争建成以执法文书电子化、办案流程网络化、执法服务公开化、监督管理精细化为核心的交通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四)持续深化交通法治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加强法律顾问管理和应用。制定法律顾问应用办法,完善律师团队考评和退出机制,强化优胜劣汰,提升外脑保障效能。二是强化复议诉讼案件管理。制定重大典型案例分析研判制度、重大诉讼案件指导制度,明确诉讼案件责任分工,增强应诉技能,进一步提高胜诉率。三是扎实做好培训考核。全面落实干部学法制度和法治能力测试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年度培训方案,强化基本法律知识、三定职能和党内法规纪律的考察测评,提升委系统法治素养。四是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牵引,继续深化"法律进交通枢纽"、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法宣创作活动,在保持我委连续多年普法工作先进的基础上,取得进一步发展。
(五)持续深化交通信用治理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健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信用管理信息化,建成数据共享接口,实现与信用中国(北京)、信用交通数据交换共享,强化信用结果应用互联互通。二是进一步推进交通全行业信用治理。在现有行业评价指标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至交通运输全行业信用主体信用日常评价,对管理相对人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教育机制、事中信用评价监管机制、事后信用奖惩应用机制。三是完成信用交通省创建。按照"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要求,聚焦交通出行、运输物流、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把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评价、奖惩和宣传等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