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交通法制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依法有效化解矛盾争议,积极营造浓厚的交通法治氛围,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逐步深化。
一、培树法治思维,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印发《落实北京市〈2018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对持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推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效能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统筹协调和考核培训宣传等7个方面21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组织召开了2018年交通法制工作会,下发了《2018年交通法制工作要点》、《2018年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统筹推进交通法制工作。与各执法单位签署了执法责任书,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指标,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下发《关于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暂行办法〉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建设的通知》,对推进《暂行办法》常态化落实,对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二是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关于完善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依法治国重大方略、宪法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交通行业法律法规,深入组织领导干部学法活动。2018年,开展党组中心组、办公会集中学法5次,组织法制专题培训2期共24学时,依托执法平台开展基础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网络培训共240学时。将依法行政培训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分5期组织委系统干部脱产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设置法治培训专题,每期12学时,共60学时。指导委属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聘请专家授课、集中培训、以案释法、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推进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干部累计依法行政培训超过24学时,执法人员年度学法累计超过72学时。三是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持续推进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机制建设,完成公职律师备案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业管理、法律专业问题研究中的辅助作用,推动“内脑”与“外脑”深入结合,参与机动车停车、查处非法客运等交通立法,就共享单车管理、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等重大交通决策等进行法律把关,就行政复议、应诉中的重难点问题提出法律意见。努力提升法制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2018年新配备1名具有律师资格人员。四是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委开设了12328交通服务热线,共受理举报投诉、咨询等信息65万余条;微博开设“微访谈”直播栏目,组织节目18期,参与互动网友40余万人次;与北京交通广播合作“治堵大家谈”专题节目,共播出48期,收集听众留言14万余条;与腾讯大燕网合作开设“交通缓堵,我来说两句”网络互动平台,推出直播55期,参与互动160万人次;官方微博@交通北京粉丝突破536万,官方微信APP累计关注下载量超过100万人次,有效畅通了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官网加强政务公开,主动公开信息1500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200余条,对2017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报告、年度绩效任务报告以及重大工程建设等40余项重点工作在网上进行了公示。
二、推进交通立法,努力完善交通法规体系
一是完成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立法。2018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5月1日施行。《条例》以《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为基础,按照政府主导、科学统筹、社会共治、规范有序的管理原则,通过分类定位、差别供给、盘活资源、有偿使用、精细管理、属地负责,着力解决供需不平衡、静动不融合、权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以良好的停车秩序促进城市交通环境的改善,以顺畅的交通环境推动城市的良性运行,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完成了《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立法。2018年5月3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7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共16条,从立法目的、禁止条件、处罚措施、被扣押车辆处理、联合惩戒等7个方面,为综合施策规范我市客运市场秩序,多措并举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规支撑。三是积极参与非机动车条例立法。2018年9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11月1日起施行。我委积极参与《条例》立法工作,对共享单车管理进行了制度设计,提出了总量调控、质量检测、承租人信用管理、电子标签管理、服务质量信用考核、监管信息公示、禁止停放区目录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为我市共享单车管理搭建了基础制度架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努力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机构改革。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交通委机构改革,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交通运输机构职能体系。撤销了委内设机构路政局、运输管理局,相关职能并到委里;运输局六个城区处改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分局,路政局十个远郊区公路分局改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路分局;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由56个调整为39个。二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召开党组会,学习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立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领导小组,推进改革相关事宜;对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体制现状进行分析,理清了路政、运政、海事执法相关职责;结合交通运输部会议要求和交通委现有事权、机构设置、力量配置、执法效能、历史沿革等多方面因素,研究北京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路。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简政放权方面,取消了2项行政许可事项,将215项市级政务事项精简为107项。在放管结合方面,对委系统365个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了标准化梳理,清理了全部“兜底条款”;清理涉企涉民证明,只保留了3项;取消了2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推进“先照后证”数据共享,实现4.5万条数据由人工接收反馈到系统自动对接的转换。在优化服务方面,完成了我委全部22项固定资产投资审批事项进驻综合窗口,实现了“一窗”办理;实现政务服务365个事项网上可办的全覆盖,其中44个事项实现“只跑一次”。
四、强化法制保障,努力履行法制把关职能
一是做好权力清单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变更等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目前,市审改办批复我委的行政职权共有591项,其中行政许可33项,行政处罚472项,行政强制2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43项,我委没有行政给付和行政裁决事项。二是深入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对政策措施、管理措施等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严格核实是否违反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设定和实施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事项。推进制定委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明确审查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委办公自动化系统。共对37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意见、200余部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3部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就机动车停车、交通行业信用管理等30余个问题组织了专家论证,无未经合法性审查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无经合法性审查后被上级审查出违法问题等情形。三是深入做好复议诉讼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按期提交答复材料,配合复议机构调查、调解工作,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对于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按时回复,按要求填报信息系统并报送统计分析报告,积极开展复议普法宣传,采取案例分析、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加强全委应诉培训,市级案卷评查中无不合格卷,无因行政行为同样错误被复议机关多次纠错,无因行政行为错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无在案件办理中反映出被考评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存在较大问题等。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及时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依据,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出庭人员并按时出庭,依法履行行政诉讼生效判决、裁定。2018年我委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诉讼案件12件,无被纠错、无败诉,委领导出庭2次。及时回复并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对2次司法建议提交了书面说明。
五、狠抓执法监督,努力提高交通执法的质量效能
一是加强执法资质管理。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新进执法人员资质审核工作的通知》,编写1148题充实执法资质考试题库,对新进执法人员资质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完成了委系统2018年到期的2100余名执法人员的换证工作,1600余名执法人员的资质证件备案和二维码粘贴工作,修订系统内错误信息130余项。二是按季度通报执法情况。印发《2017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通报》、《2017年度交通执法责任制综合考评情况通报》,2018年按季度通报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情况,督促各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提高执法效能。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案件总量54000余件,人均行政处罚量25.45件;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检查总量41万余件,人均检查量194.14件;职权履行率28.60%,岗位人员关联率90.57%。三是开展系列执法监督专项行动。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和委《关于开展公路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的工作方案》,开展“局长大走访”20余次,“送法进企业”130余次,“执法开放日”70余次,“开门评执法”40余次,“上门送服务”30余次,提升了“三服务两监督”水平。推进了场站综合治理,起草了《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派驻交通运输场站执法站点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提升交通客运执法监管效能的行动计划》。加强对交通执法的检查督导,制定《2018年北京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综合考评方案》,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交通运输执法评议、绩效管理考评、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为一体,采取自查、普查、抽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执法单位开展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综合考评,进一步强化监督效能。
六、建强法宣阵地,努力营造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一是围绕交通立法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交通人普交通法,围绕《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立法,及时发布立法进展情况信息,联合官微、《都市交通报》分专题开展系列宣传,为推进立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制定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宣贯大会,编写印发《实施指南》,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规解读,协调委领导先后赴17个委办局、街道、企业进行宣讲,推进了法规落地。二是围绕重要时节深化“法律进交通枢纽”宣传。“4?15”期间,组织交通系统深入开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交通系统各执法单位在执法现场、交通场站、地铁公交站点拉起横幅、摆起宣传台、张贴宣传海报,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常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12?4”期间,制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的方案》,对法治进交通站点、法治进高速公路收费站、法治进综合交通枢纽、法治进执法现场、法治进机关、法治进社区活动进行部署,上下协作、政企联合,多层次、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8年,委系统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参与站点达290余个,动用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700余块,悬挂横幅200余条,制作展板170余块,张贴宣传海报60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品7万余份。“绿色出行、畅通北京”交通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业、学校开展宣讲300余场,直接受众8万余人,开展线上宣讲40余次,推送图文信息170余条,累计浏览量8.7万余次,关注人数2.2万余人,较好地履行了社会普法责任。三是深入组织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在北京交通系统深入开展了“同心共筑中国梦 法治文艺京城行”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法治宣传动漫微电影和微视频创作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以歌曲、舞蹈、小品、相声、快板、大鼓、戏曲、京剧、诗朗诵等艺术形式,全面展现首都法治建设的工作成就和发展成果,推动法治精神向社会文化生活的全面渗透融入。向交通运输部上报“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8部,向北京市上报法治动漫微电影130部,法治文艺作品6部,获市法治文艺大赛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