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市城管执法局重点站区分局,各区交通局(委):
为规范北京市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分类,统一失信信息公示期、最短公示期等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参照《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摸排整治工作的函》及《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清理工作指引》,结合新版《北京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执法工作实际,我委编制了《北京市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6年7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本分类目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本分类目录印发前,已作出处罚决定并完成信息归集公示的,仍按照原标准管理;已作出处罚决定,还未完成信息归集公示的,或已立案还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按照本分类目录管理。
附件: 《北京市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分类目录》(2026年7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