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巩固奥运、国庆成功经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出发,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雪天对交通的影响,全面提升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应急管理能力,将雪天交通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
1.2 编制目的
按照提前预防、充分准备、周密部署、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果断处置的原则,开展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降雪天气对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桥梁的正常通行;确保共交通的正常运转;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运输正常运转,做到“公路不断行,运营不中断”。
1.3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北京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一般公路、高速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客货运输行业的雪天交通保障工作;因外省市降雪,影响本市客货运输正常运转的应对工作。雪天其他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不属于本预案处置范围。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启动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机制,其他时段出现降雪且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也适用本预案。
1.5 事件分级
依据雪天可能对交通的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雪天交通突发事件(Ⅰ级):当出现暴雪天气,飞机场、火车站因降雪出现严重旅客滞留现象,进京货物运输中断,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特别重大影响。
1.5.2重大雪天交通突发事件(Ⅱ级):当出现大雪天气,飞机场、火车站出现严重旅客滞留现象,进京货物运输车辆大量减少,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重大影响。
1.5.3较大雪天交通突发事件(Ⅲ级):当出现中雪天气,飞机场、火车站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进京货物运输车辆减少,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较大影响。
1.5.4一般雪天交通突发事件(IV级):当出现小雪天气,飞机场、火车站出现轻微旅客滞留现象对城市交通系统造成一般影响。
2 组织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 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
在市交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
总 指 挥: 刘小明 市交通委主任
常务副指挥: 张树森 市交通委副主任
副 指 挥: 孙中阁 市交通委路政局局长
刘通亮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局长
姚 阔 市交通执法总队总队长
成 员: 晏 明 市公交集团总经理
张树人 市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
张 闽 市首发集团总经理
马晓霞 市公联公司总经理
孟卫东 市祥龙公司总经理
王绍基 北京京港地铁公司总经理
孙祥保 华北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
张 毅 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总经理
谢文明 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宗竹芝 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蔡 源 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琚建明 北京通达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海义 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处长
2.1.2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落实雪天交通保障应急设备及物资的储备工作;分析总结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
2.2.1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
主 任:李海义 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处长
副主任:许书英 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副处长
成 员: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全体干部
联系人:李 宾
2.2.2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和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开展雪天交通保障应对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各类相关应急预案;负责向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报预警信息;负责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演练工作。
2.3 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1)路政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市高速公路、县级以上一般公路、铁路道口的铲冰除雪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负责做好路政行业各单位的铲冰除雪监管工作。
(2)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冬季雪天客货运营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客、货运营单位的冬季雪天安全监管工作。
(3)交通执法总队:负责雪天交通运输市场环境秩序及运输安全秩序保障工作。
(4)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集团):负责保障雪天城市公交系统正常运转,及时调整运力,保证运营秩序正常,确保行车安全,做好机场、火车站及省际客运场站的运力保障工作。
(5)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地铁运营公司):负责所辖地铁线路(城市铁路)在雪天的正常运营工作,保证运营安全。
(6)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首发集团):负责所管养高速公路的铲冰除雪工作。
(7)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公联公司):负责四环路主路及相关道路的铲冰除雪工作。
(8)北京市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祥龙公司):负责雪天客货运输应急保障工作,保障公交、出租、省际、旅游等客运及物流运输安全,做好机场、火车站及省际客运场站的运力保障工作。
(9)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地铁):负责所辖地铁线路在冬季雪天的正常运营工作,保证运营安全。
(10)北京市政路桥管理养护集团:本市县级以上一般公路的铲冰除雪工作。
(11)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高速):负责京沪高速公路(北京段)的铲冰除雪工作。
(12)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首高发公司):负责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铲冰除雪工作。
(1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负责京通快速路主路的铲冰除雪工作。
(14)北京国投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国投公司):负责110新线的铲冰除雪工作。
(15)北京通达京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承通达):负责京承二期路段的铲冰除雪工作。
3 预报预警
3.1 雪情预警
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雪情预警级别,分别对应小雪、中雪、大雪、暴雪四级,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是某一区域。
3.2.1 蓝色雪情预警:预报出现小雪天气,可能对社会交通出行有所影响;飞机场、火车站可能出现轻微旅客滞留现象。
3.2.2 黄色雪情预警:预报出现中雪天气,可能对社会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飞机场、火车站可能出现旅客滞留现象;进京货物运输车辆可能减少。
3.2.3 橙色雪情预警:预报出现大雪天气,可能对社会交通出行造成严重影响;飞机场、火车站可能出现严重旅客滞留现象;进京货物运输车辆可能大量减少。
3.2.4 红色雪情预警:预报出现暴雪天气,可能造成社会交通不能正常通行;飞机场、火车站可能瘫痪;进京货物运输可能中断。
3.2 预警响应
当发布雪情预警信息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响应,积极部署,有效预防,做好铲冰除雪的各项准备工作。
3.2.1 蓝色雪情预警响应
(1)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
(2)各保障单位铲冰除雪备勤人员、装备、车辆全部到位;
(3)各成员单位随时上报雪天相关工作信息,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3.2.2 黄色雪情预警响应
(1)在蓝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各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2)根据降雪发生区域及降雪趋势,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相关成员单位及保障单位领导上岗到位的情况,询问实时雪情和相关工作情况;
(3)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力投入,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3.2.3 橙色雪情预警响应
在黄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做好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铲冰除雪的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铲冰除雪工作,确保本市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客货运输平稳有序。
3.2.4 红色雪情预警响应
在橙色雪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调动全行业资源全力应对,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力度和力量投入。
4 应急处置
4.1 信息管理
4.1.1 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要强化信息意识、敏感意识,向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具体实施方案的启动情况和领导到位情况及路面状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降雪对交通造成的影响等信息。
对于一般雪天交通保障情况,要及时报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较大以上雪天交通保障情况,或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雪天交通保障信息,不受分级标准的限制,必须立即向市应急办、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每隔一小时续报。
4.1.2 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信息,并上报市应急办。
4.2 冬季前准备工作
每年11月1日前,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抓好准备工作落实。
4.2.1 储备除雪物资。各公路管养单位,要储备适当的融雪、除雪和防滑料等物资。
4.2.2 做好公共交通运输保障。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制定冬运计划,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对所属运营车辆进行技术检修,储备应急抢险、运营车辆,随时准备投入雪天交通保障运营。同时,提前做好防冻、除雪及防滑器材的准备工作
4.2.3 加强铲冰除雪车辆备勤及保养。各高速公路、一般公路管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备足铲冰除雪车辆,强化机械化除雪。同时,对铲冰除雪车辆进行统一检修保养,保证良好机械性能,确保安全行驶。同时,配备铁锹、镐、牵引绳、防滑链等设备。
4.3 处置措施
各成员单位根据雪天交通事件等级,按照以下基本响应内容,出动相应的抢险力量,确保交通正常运行。
4.3.1城市道路
4.3.1.1 作业标准
在白天降雪时,做到“2小时融通,4小时打透”。在夜间降雪时,应于次日早6时前恢复机动车道交通通行条件。停雪后,应于4小时内基本恢复道路交通通行条件。
4.3.1.2 作业要求
本着先双向打开一条路,再向两边扩展的顺序作业,同时要兼顾勤务保障道路。组织人工撒布融雪剂包括除雪责任区内的地下通道和过街天桥(含立交桥人行台阶),机械作业撒喷不到的主路、辅路及各条道路岔口、巷口。
昼间降雪时,应当随时清扫。夜间降雪的,主要道路的冰雪应当在次日7∶30时前清扫干净。清除的冰雪,应当整齐堆放在不妨碍交通的向阳处,保证责任地段内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含有融雪剂的冰雪不得堆放在绿地、树池或其融化后有可能影响植物生长的地区内。不得将清除的冰雪堆积和抛洒到车行道上。黑冰黑雪要及时清运。
4.3.2一般公路
4.3.2.1 作业标准
一类线路:全市重要的国省干线,与高速公路的连接线路,进出城区主要路段。清除积雪一般不超8小时,严重雪情不超过16小时。
二类线路:重要的县级公路和通往各主要旅游点的旅游路线,铁路与公路平交路口。除雪及防滑处置时间不超12小时,严重雪情不超24小时。
三类线路:除一、二类以外的列养干线公路。除雪、防滑处置时间不超48小时,严重雪情不超72小时。
4.3.2.2 作业方式
小雪时,路面开始有积雪,养护人员上路采用合理的方式进行除雪作业;中雪时,路面积雪应采用机械方式除雪,最大限度地避免“地穿甲”现象的发生,山区公路的弯道、坡道、平交路口、背阴路段撒铺防滑料处置;大雪或连续降雪时,应采取人工配合机械连续清除的方式,平原路段撒防滑料;山区不安全路段撒铺防滑料,先开通机动车道,逐步扩大成果保证行车安全。
4.3.3 高速公路
4.3.3.1 作业标准
要按照“先桥区匝道、后道路”、“先出京、后进京”、“先重点、后一般”、“先打开一条车道、再向两边扩展”、收费广场先ETC车道、立交桥区提前进行预撒的顺序抓紧时机进行除雪作业。
4.3.3.2 工作要求
市首发集团、首高发公司、华北高速、京通快速路管理分公司等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抓紧时机进行除雪作业,全力保障高速公路畅通。五环路以内放射线、五环路、机场高速、机场南线、京哈高速及京藏高速等重要通道要按照及时除雪的标准,开展铲冰除雪作业。
4.3.4 轨道运营
4.3.4.1 调整列车运行计划,做好加开临时列车准备,保障乘客及时乘车。重点做好早晚上下班高峰时的运输保障,遇大客流时及时加开临时列车,视情延长运营时间。
4.3.4.2 及时清除车场及地面线的道岔积雪,晚间下雪时轧道车提前轧道,防止结冰,确保道岔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轨道交通正常运行。
4.3.4.3 各车站做好防滑措施,及时清扫出入口积雪,采取放置防滑垫、防滑提示牌等措施,并抽调人员维护好车站运营秩序。
4.3.5地面公交
4.3.5.1 执行雪天行车计划,配备一定的备班车辆,在重点时间(早晚客流高峰)、重点线路上配备充足运力,确保头三班车准时发车,并适时调整运营时间,做好雪天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4.3.5.2 在公交枢纽、首末站设立安全岗,及时清除停车场区、公交枢纽、首末站的积雪,确保乘客和运营车辆进出站安全。
4.3.5.3 坚持安全第一,根据雪天道路情况,视情况停开和开通山区旅游及郊区客运线路,并在公交枢纽、首末站向乘客进行公告。
4.3.5.4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做好车辆安检和防雪、防滑工作,保障雪天行车安全。
4.3.5.5 根据线路运营特点,在重点路段、重点地区,组织抢险救援小分队和抢修车,备好雪天防滑垫等物品,有车辆故障和上坡打滑时,及时抢险;保障燃油、燃气及时供应,根据天气加强燃油化验,按规定加注高标号油,防凝、防冻,确保公交正常运营。
4.3.6 出租汽车
4.3.6.1 全市各出租运营企业保障雪天出租车完好率和运营率,保障出租汽车运输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4.3.6.2 重点保障火车站、首都机场出租运力需求,完成火车站、首都机场雪天出租运力保点运输任务,紧急情况立即抽调行业内骨干企业运营车辆运送乘客。
4.3.6.3 及时了解出租车驾驶员雪天运营服务情况,确保雪天出租运营安全和维护行业安全稳定。
4.3.7 旅游客运
旅游客运企业强化雪天运输服务和安全工作,做好旅游客车备班准备,紧急情况下及时参加和支援火车站、首都机场和省际客运站的乘客疏散运输保障。
4.3.8 长途客运
4.3.8.1 省际客运
1、各客运企业、客运场站落实冬季雪雾等恶劣天气运输保障预案,及时清扫地面积雪,提供优质服务,做好雪天客运保障工作。
2、加强对司机雪天行车的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的安检和防雪、防滑工作,长途客运车辆配备防滑设施,保障行车安全。
3、出现省际客运班车不能正常到站、发生滞留旅客等情况时,各客运站及时向旅客做好宣传解释和退票服务工作,疏导站内旅客,确保运营秩序良好。
4.3.8.2 郊区境内客运
各郊区客运企业加强雪天安全教育和管理,强化车辆技术检验,落实雪天运输保障预案和各项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第一,做好雪天郊区客运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重点做好雪天山区客运车辆运输安全工作,视雪情和道路通行条件及时采取暂时停运或恢复运营等措施,确保雪天运输安全。
4.4 信息发布
4.4.1 各高速公路管养单位要采取户外信息显示屏、设置临时提示牌、收费员提示等,发布雪天安全行车提示和交通管制等信息。
4.4.2 各公共交通企业因降雪采取运营时间调整、停运等措施时,要及时在枢纽场站、公交首末站、地铁车站明显位置张贴告示或通过站内广播及时通知乘客。
5 善后恢复
降雪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及时行动,将路边积雪、残冰及时拉运至指定倾卸消融点,不得随意堆积在路边,以免影响市容环境;严禁将含有融雪剂的残冰、残雪堆积在树池、绿地内,以免盐化土壤,危害园林植物的正常生长;不得向路面扬撒积雪,避免因路面结冰造成交通安全隐患。
6 总结和评估
6.1 雪天交通应急保障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对本单位雪天交通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总结,一般在处置结束2天内报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2 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应急机制。每次雪天交通保障结束后,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找出工作漏洞和不足,研究解决措施,逐步完善雪天交通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及时修订本预案,不断提高雪天交通保障应急工作水平。特别重大、重大雪天交通事件处置结束后,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事故应急评估小组,对雪天交通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
7 培训和演练
7.1 培训
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负责组织《北京市交通行业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的宣贯工作。同时,对各单位技术通信设备使用进行培训,确保应急工作信息渠道的畅通。
7.2 演练
为保证全行业及时、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方案,由有关部门组建反应迅速、突击力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由市雪天交通保障临时指挥部统一安排,适时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雪天交通保障的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实战工作水平。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小雪:12小时降水量(雪融化后的水量,下同)达到0.1毫米以上、0.9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0.1毫米以上、2.4毫米以下。
中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2.9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2.5毫米以上、4.9毫米以下。
大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5.9毫米以下,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5.0毫米以上、9.9毫米以下。
暴雪: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当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预案管理
8.2.1 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各单位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职责,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委雪天交通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8.2.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