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下一阶段工作重点。为切实落实相关工作,市交通委按照张延昆副市长“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的要求,建立了督促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建立协调调度机制。对于《方案》落实情况实行每周一调度,每周定期召开周调度例会,专题研究调度主责任务推进工作。对于重大事项及协调难度大的问题,提请委领导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
二是建立定期报告机制。落实《方案》中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半月一报。各主责单位每半月定期上报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阶段性成果、进度、存在问题及困难。
三是定期通报机制。建立周报、月报制度,每周一编发周报,每月初编发月报,定期或不定期编发动态信息,通过周报、月报、工作动态等方式及时向市领导、各成员单位通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专人负责落实市轨道办各项任务的跟踪督办,定期核对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进度滞后的,加大督促力度。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到位、部门不配合导致进度长期滞后的,及时上报市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