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势而上 积极作为 开创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新局面
8月27日,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工作大会召开。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同志主持会议。张延昆副市长出席并讲话。市发改委等17家成员单位主管领导,16区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市交通委路政局、运输管理局、市有关交通企业主要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市轨道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高煜同志通报市编办就设立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的批复意见。市交通委委员、市轨道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逯福全同志介绍了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市交通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运输局局长张树森同志就落实王安顺市长批示,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工作措施进行了汇报。
市交通委主任、市轨道运营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刘小明同志就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他强调,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规模的不断扩展,轨道交通运营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伴随而来的安全问题也越发突出,各单位,一是要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新机制。紧紧扭住制度建设这一关键环节,在理顺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上狠下功夫。二是要抓紧解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突出问题。对已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企业要只争朝夕,各部门、区县政府要各司其职、尽职尽责。三是要不断拓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新措施、新渠道,要不断探索工作新渠道、新措施。多管齐下,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多种手段开展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工作,在挖掘人力、科技以及舆论宣传力量上积极作为。
最后,张延昆副市长指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为全社会所瞩目,为全社会所关注。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在人、财、物上做好储备工作,特别是加大资金投入。目前,交通行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小问题还时有发生,还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轨道交通的大客流问题要高度重视,各项应对准备工作要作足,要保障不出问题。
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后的工作,张延昆副市长要求,一是要强化职责任务。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主动承担有关工作任务。一定要执行好考核评价制度,对重点任务要组织督查,对不履责的要督促履责,对造成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二是要强化情报会商。完善情报会商和例会制度,加强情况通报和分析研判,定期整理汇总本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状况、隐患排查和问题解决等信息,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问题。从解决当前运营安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出发,抓源头、强基层,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要强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根据维护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需要,适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对已经列入安全消隐、应急改造和安全设备更新的项目,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采取并联、变通审批等措施,加强前期手续办理,由市财政局安排资金予以保障。四是要强化机制建设。各单位要围绕组织调配能力、协调运转能力、消隐改造能力、快速反应能力以及防暴处突能力等“五项能力建设”,探索出一套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新亮点,从而使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各类风险和隐患做到可防、可控,使轨道交通真正成为“平安交通”建设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