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精神,建立健全本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高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营,市交通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本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指导原则,确定了主要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为未来一段时期内本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依据。
一是明确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多部门协调联动作用,依托常态行政管理体制,坚持“安全第一、明确责任、建立机制、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本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体系及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消除控制保护区内影响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各种安全隐患,竭力避免因控制保护区内危险因素导致的轨道交通运营延误和安全事件,全面推进本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二是明确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职责。统筹建立全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协调机制,突出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属地政府监管职责,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本市相关各政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建立健全本系统、本单位监管范围内的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工作体制、机制、规范、流程、标准和要求,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组织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属地政府相关工作进行指导与检查。
三是明确了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保障,推进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定期排查控制保护区安全隐患,对重点隐患督办落实;切实做好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资金投入保障;研究建立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指导、督促、检查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