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交通委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交通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加强本市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委运输管理局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保障,细化监管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成立了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资格监管为中心,重点落实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和运输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保障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安全、通畅、有序。
(二)细化监管。一是专运企业资质监管。主要包括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规定日期前经安全评价合格,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应急处置演练;运输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二是从业人员资格监管。主要包括本市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从业人员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未在本市备案的外省市核发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内到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备案;运输企业应按照运输车辆的数量配备具有相应货物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与运输车辆的数量不少于1:1的比例配备。三是专运车辆技术监管。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办理停办手续停驶的车辆复驶时必须到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测资质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技术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运营。
(三)明确要求。一是区县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强组织、统一思想,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烟花爆竹运输安全、有序。二是各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要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合理调度运输计划,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在规定日期内将本年度企业、车辆、人员的基本情况向辖区运输管理部门和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