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通知》及交通部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紧急会议要求,市交通委迅速采取措施全面落实部署工作,下发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鲜活农产品运输和销售工作通知的紧急通知》,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安全畅通。
一、全面部署,保障“绿色通道”畅通
为落实市领导赵文芝同志的工作部署,周正宇副主任于
二、采取措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一)运输管理部门按照春运工作方案及有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抓好春运保障和春运各项工作的落实;于
(二)交通执法部门全力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是遇“绿色通道”车辆存在一般性违章行为,在纠正登记后予以放行,不予处罚、不予卸载;二是对临时征用社会车辆拉运生活必需品,在节日期间予以放行;三是在春运期间,对省际长途车辆一般性违章登记后放行,不予处罚。遇超载车辆安排好乘客转运工作。
(三)公安交管及治超管理单位采取了对各治超站点的“绿色通道”车辆不予拦截;对已进站的“绿色通道”车辆一律放行;对运输煤炭车辆在执行国家规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放宽1吨;其他货物运输仍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
(四)各高速管养单位制定了《关于做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方案》,提高文明优质服务,对管辖的高速公路、快速路张贴告示,在主要站点设置“运送鲜活农产品车辆专用通道指示牌”,尽力提供通行服务,保障运送鲜活农产品车辆快速通过;加强一线巡视力度,随时准备对出现故障的农产品车辆修复提供方便;各收费站值班人员24小时盯岗,保证特殊事件的及时处理和信息的畅通;信息监控部门及时处理好各类咨询,利用电子情报板发送保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