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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路网高速公路收费站启用CPC卡

发布日期: 2019-12-24 20:00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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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31日24时前仍沿用现有计费模式 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分段计(收)费

  自2019年12月25日12时起,北京市将在全市路网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除省界收费站进京入口)车道为非ETC用户和ETC单卡用户发放复合通行卡(又叫CPC卡,见图1),不再发放纸质通行券。届时,车主在出口车道继续沿用现有收费模式进行收费,CPC卡将在出口车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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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CPC卡样式 


  据介绍,CPC卡具备车辆入口信息、路径信息和计费信息等读写功能,不但能够识别车辆进、出收费站信息,还可以精确记录车辆的实际行驶路径。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2020年1月1日0时,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统一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此时间点以后驶入高速公路的车辆,按照分段计(收)费模式收费和业务处理。届时,CPC卡将替代现有纸质通行券,作为非ETC用户和ETC单卡用户通行高速公路时记录车辆通行信息的凭证,在收费站入口车道发放给车辆、出口车道收回,可重复使用;ETC客车可通行所有类型车道,实现省界不停车通行,ETC货车入口只能通行人工/ETC车道(图2)进行称重检测,出口可通行所有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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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人工/ETC车道(入口)


  据悉,CPC卡为有源卡片,我市采购成本约40元/张。若车户遗失CPC卡,系统会根据车牌号等车辆信息查询车辆行驶路径计算通行费。如查询失败,客户可提供入口信息,按此信息先行收费并纳入后期核查范围;如客户拒绝提供入口信息则按全网最远端收费。
  CPC卡丢失或确定属于人为损坏的,客户需缴纳工本费40元,收费单位须开具收据,客户可根据收据上的联系电话沟通发票事宜。
  为做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应用服务工作,我市开通咨询与投诉两个渠道,市民可拨打ETC联网结算咨询24小时服务热线"87508050",咨询本市ETC相关业务。如车主对ETC相关业务有异议,也可拨打全网ETC服务监督热线"95022",提出对ETC出行服务的各类投诉、意见、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