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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遗失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7-22 16:12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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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市交通委员会汪爱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宋子昂、西城运输管理分局杨涛、朝阳运输管理分局颜克新4名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不慎遗失,现宣布作废,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汪爱民,行政执法证件编号01000090959,二维码无效;

宋子昂,行政执法证件编号01000017566,二维码无效;

杨  涛,行政执法证件编号01000090171,二维码无效;

颜克新,行政执法证件编号01000090240,二维码无效。

特此公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