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利用社会资源为市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出行服务,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规范本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管理,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与城市运行秩序,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计划自2026年7月16日起组织开展2026年至2029年第一批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备案工作。欢迎有意向参与的经营者,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备案车辆投放方案和相关信息材料(须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邮寄签字盖章版纸质和光盘电子版扫描材料)。备案要求详见《北京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备案工作方案》。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将牵头以联席会议和专家评审会议形式对备案材料进行评估。符合备案要求的经营者,按照北京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总量调控管理机制和相关区投放运营工作方案(计划在平谷区、房山区、怀柔区和门头沟区开展运营,投放车辆总量控制在1万辆内)开展投放运营服务。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3号楼(收件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邮编:101160,寄件封面写明“备案材料”4个字)
咨询电话:010-55531459(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