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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场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函商的宁阳至北京、州城至北京省际客运班线变更经营主体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公示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本市企业、社会各界以法人、团体、组织等名义,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外埠企业、单位请通过本市、区运输管理部门将意见反馈我分局。
公示期限: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联系电话:010-87716915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省际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情况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