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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不予采信莱茵汽车检测(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7-21 10:25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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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在对莱茵汽车检测(北京)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要求对大型普通客车进行检验检测的问题,相关证据确凿,情况属实。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从事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业务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予采信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抄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一)不按技术标准、规范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检测的;” 的规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自本通告之日起不予采信莱茵汽车检测(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并依规取消授权委托该企业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营运客车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