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以及《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道路货运行业违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清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北京威波浩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京交运管许可(货)字110105107491)等2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所属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通告之日起15日内,上述单位可以到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办理注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机关将在2024年12月16日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2024年11月朝阳区货运行业超期业户及其所属车辆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