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打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的通知》(交办运函〔2024〕498号)要求,我委组织地铁地铁运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运营服务品牌线路工作。经企业自评、市轨指中心评估,拟确定地铁4-大兴线、8号线为我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如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29日18时前反馈至邮箱bjjtwgdyy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品牌线路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