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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场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对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函商的新增巨野至北京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公示事项详见附件)。
欢迎本市企业、社会各界以法人、团体、组织等名义,向我分局书面反馈意见;外埠企业、单位请通过本市、区运输管理部门将意见反馈我分局。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联系电话:010-63833152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省际客运班线发展计划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