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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06 15:48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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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评优、宣传和推广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交通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推动科创有效供给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交科发〔2020〕5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北京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旨在征集易于转化、便于推广应用,具有先进性、创新型和场景应用、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前景的科技成果,激励创新主体和相关单位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开展行业技术转移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征集范围

征集的科技创新成果应为技术成熟度高,应用前景广,对交通行业发展有显著促进作用,形成一定影响力的技术产品(服务)。重点涵盖但不限于交通基础设施、运输服务、智慧交通、信息化大数据、绿色交通等5个领域的交通运输科技成果,以及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明专利和新设(装)备系统集成等。

三、征集条件

所征集的科技创新成果要具备先进性、创新性和适用性,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一定理论、技术创新,总体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及以上水平,立项成果形成时间应为近三年内,且项目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

2.成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服务于北京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具备较好的行业应用前景。

3.已在北京市交通行业中示范应用及形成案例或规模应用,根据应用效果可适当加分。

4.成果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联合申报牵头单位应取得合作单位的书面认可意见。

5.具备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优势,成果持有方具备完善的研发管理和应用服务体系。

6.成果应按照“北京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评价指标”(附件2)进行自评,得分在60分(含)以上可以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汇总表(附件3)、自评表(附件4)、申报书(附件5)和展示页(附件6)。

四、申报方式

一是申报主体为成果持有单位或个人。成果为多家单位或个人所共同持有的,允许联合申报,但联合申报单位(个人)不应超过3家。

二是申报方式为推荐申报和自行申报(申报主体可选择其中一种申报方式进行申报)。推荐申报有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推荐申报。自行申报有申报主体直接申报。

五、征集组织与程序

一是征集与申报。各单位根据征集范围和申报条件填写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后报送至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我处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是评选。邀请北京公路学会、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等协会的交通行业专家,根据《通知》精神和突出“易于转化,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和应用前景、社会经济效益前景”等评价原则进行评选,提出“优秀科技成果”名单。

三是公示。征集的“优秀科技成果”名单在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纳入委优秀科技成果库,并形成《北京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年度报告》(简称年度报告)进行宣传和推广。同时在“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成果展示,以促进其转化和落地。

四是扩大优秀成果展示范围。将由北京公路学会牵头征集各学协会获奖项目,一等奖项目纳入《年度报告》。

六、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限

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请各单位于2024年7月10日(周三)15:00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格式申报材料、JPG格式图片、视频等,请发送至指定邮箱(bjsjtwkjc@163.com)。

纳入北京市交通行业先进科技成果库的项目,将作为申报交通运输部及相关部门评选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申报事项和流程,充分展示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就,加快推动北京交通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关附件电子版下载地址:bjjtwkjczhjt@126.com,密码:bjjtw@912。


附件: 1.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京交科发〔2020〕5号)

2.北京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评价指标

3.申报单位科技创新成果汇总表

4.科技创新成果自评表(科技项目)

5.北京市交通行业优秀科技成果申报书(科技项目)

6. 北京市交通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展示页

7. 优秀成果展示示例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金扬  联系电话:55530780  陈政 55530770 ;联系人邮箱:bjsjtw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