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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质量信誉管理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19 11:29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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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7号)、《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3号)及《汽车租赁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规定,我委组织对529家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进行了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经企业自查、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复核,考核结果为优秀企业12家,良好企业9家,合格企业495家,不合格企业13家。另有21家企业无故不接受行业监督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具实名向市交通委反映。

依据考核办法,2023年度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及无故不接受行业监督考核的企业,自2023年度考核结果公布日起,至2024年度考核结果公布日止,暂停办理其租赁车辆新增、更新指标手续。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郝荣德   电话:55531015

邮箱:haorongde@jtw.beijing.gov.cn)



附件: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2023年度考核结果(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