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各区交通局、经开区城市运行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燕山城市管理和交通委,各公路分局、各运输管理分局,委直属(挂靠)各单位,市属各交通企业,委机关各相关处室:
为健全完善我市交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及时有效组织实施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交通保障和应急减排工作,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京政发〔2023〕22号)要求,特制订《北京市交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2023年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北京市交通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2023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