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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即日起启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印章,原“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专用章”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6月12日
附件:“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