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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4-13 15:52 [打印]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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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近期我委组织专家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信息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看(https://glxy.mot.gov.cn/)。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委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企业,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企业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4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异议书应写明详细的异议理由,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异议必须实名提出,注明异议人真实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应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83775394;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东区);邮编:100053。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附件:北京市公路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