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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规定,北京海顺旺达商贸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京交运管许可(货)字110105006281号)等24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详细名单见附件),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依法终止,本机关已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所属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朝阳运输管理分局
2023年3月10日
附件:朝阳区货运行业业户和车辆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