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北京市贯彻<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交通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性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篇)相关规定,北京石景山飞翔贸易公司(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号:002111号)等3户汽车租赁企业,因其《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超过有效期30天未申请延续,不符合备案条件。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拟决定依法对上述3户企业《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及所属车辆(详细名单见附件)予以管理注销。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上述企业可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17号楼,联系人:刘晴晴,联系电话:68881642)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分局将依法予以管理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石景山运输管理分局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