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北京市贯彻<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北京市交通行业政务服务事项程序性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篇)相关规定,北京燕兴路祥汽车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号:京交运管赁字000095号)等4家汽车租赁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1),超过备案有效期30日未申请延续,不符合备案条件,现决定依法对其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予以管理注销。
北京万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号:京交运管赁字002383号)等5家零车汽车租赁企业(详细名单见附件2),未投入经营用自有小微型租赁客车,不符合备案条件,现决定依法对其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予以管理注销。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述企业可到北京市西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管理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西城运输管理分局
2022年9月22日
(联系人:梁婧;联系电话:82141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