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管理注销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性柴油货车的通知》(京交货运发〔2020〕21号)要求,京AN4066(北京京强浩发运输有限公司)等77部货运车辆因属于国三排放标准(详细名单见附件),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现决定依法对其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上述车辆所属企业可到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联系人:马洪楠,联系电话:87016270)办理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予以管理注销。
特此通告。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丰台运输管理分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