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发〔2009〕9号)和《关于2012年度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47号)的精神,为确保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行业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工作。该项工作对于提升交通行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能力,促进首都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本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的重要意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全面工作,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整体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组 长:张树森 市交通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李海义 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处长
朱筱林 市交通委人事处处长
马伯夷 市交通委宣教中心主任
成 员:李荣均 市交通委路政局副局长
杨宇梁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张庆祝 市交通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报名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资格考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主 任:李海义 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处长(兼)
副主任:马伯夷 市交通委宣教中心主任
成 员:孙荣山 市交通委路政局安全监管与应急处处长
赵旭光 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安全监管与应急处处长
郭振跃 市交通执法总队综合处处长
许书英 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副处长
廖 华 市交通委人事处副调研员
王胜利 市交通委宣教中心副主任
三、实施范围
根据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适用范围的规定,市交通委、路政局、运输管理局、交通执法总队及各城区交通委、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路政局各区县公路分局、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各城区管理处(含燕山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各交通执法大队,各交通企业及各区县域内各种性质所有制交通企业等单位中,从事道路施工及养护,高速公路建设、养护、运营,地铁运营,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公共交通(公交运营)、郊区小公共、出租车、旅游客车、省际客车、水域游船、货物运输车辆运营管理;物流、汽车租赁、机动车维修管理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兼职工作人员,均纳入资格考试实施范围。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工作
1.组织报名
市交通委负责各城区交通委、各区县市政市容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报名;
各城区交通委、各区县市政市容委负责区县域内相关企业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报名工作,并汇总报名人员情况报市交通委;
路政局负责各区县公路分局、市首发集团、市公联公司、华北高速公路公司、市市政路桥控股集团、首高发公司、京通快速路公司、北国投公司等单位及基层相关企业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报名;
各区县公路分局负责本区县域内相关路政企业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报名工作,并汇总报名人员情况报路政局;
运输管理局负责各城区运输管理处(含燕山管理处)、各区县交通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等单位及基层相关企业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报名;
各城区运输管理处(含燕山管理处)负责本区县域内相关交通运输企业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报名工作,并汇总报名人员情况报运输局;
交通执法总队负责各交通执法大队等单位中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报名工作。
2.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4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2)取得工程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或取得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3.报名方式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请报考人员使用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的网上支付卡进行网上支付。
具体操作按照“非首次报考人员”和“首次报考人员”两类人员管理。其中“非首次报考人员”是指在北京地区成功报考过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是否成功报考以网上缴费是否成功为标准。“首次报考人员”是指除“非首次报考人员”范畴以外的报考人员。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1)非首次报考人员
①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3月5日至19日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bjrbj.gov.cn,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报考信息。
②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50KB之间。
③上传成功后,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首次报考人员
①由于首次报考人员报名时间已过,经办公室协调,市交通委系统首次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3月19日前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按照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注册。
②网上注册成功并填写基本信息后,按照规定上传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证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为jpg或jpeg,大小为35-50KB之间。
③上传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北京市2013年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④《资格审核表》盖章后,请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核表》传真至办公室备案,并等待资格审核通知。传真、电话:65520557,联系人:麻琳琳刘洋。
⑤接到办公室审核通知后,报考人员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学历证书(上述证件均须原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前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注: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于3月19日前关闭,报考人员无法正常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打印《资格审核表》,请报考人员联系办公室索要《资格审核表》。联系电话:65520557,联系人:麻琳琳 刘洋。
4.准考证打印
凡已成功办理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6月25日至29日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上午9:00-11:00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下午2:00- 4:30 |
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 |
(三)培训
1.培训组织
原则上各报名单位自主组织开展本单位申请资格考试人员的考前培训,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如本单位报名人数较少由资格考试办公室协调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培训。
2.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培训本专业人员熟悉、掌握和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事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北京市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培训本专业人员综合应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的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危害辨识与评价、事故预防与控制、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3.培训资料
办公室提供资格考试大纲中提到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资料汇编。
4. 培训时间
2013年5月
5.培训费用
各单位开展申请资格考试人员培训费用标准,依据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北京市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对于做好首都交通行业职业资格工作、培养交通行业安全人才、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单位人事、宣教、安全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考试有关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衔接有序、保障有力。要认真做好资格考试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动员本单位没有从业资质且在安全生产第一线工作的职工参加资格考试。
(三)合理安排,有序推进。北京市2013年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短,手续繁杂,请各单位督促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全部报名、缴费手续。
(四)加强管理,做好备案。为更好地服务本系统报名人员,掌握行业内报名人员的考试通过率,请各单位分别于报名结束和考试成绩公布之后,认真填写《北京市2013年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交通行业安全)资格考试备案登记表》(附件1)、《北京市交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取得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报办公室备案。备案邮箱:xjzxjyp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