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停车立法工作。形成《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报审稿)》。
形成《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报审稿)》,并按照立法程序报送市政府法制办,配合市人大对条例进行审议。
2.积极推进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通州-大兴段)规划建设,推进建设桥梁及路面结构。
累计完成17%。
3.实现京秦高速公路(北京东六环至京冀界)工程全线通车。
累计完成31%。
4.推进京开高速公路(魏永路至西黄垡桥段)拓宽工程建成通车。
累计完成31%。
5.推进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工程总量的20%。
累计完成12.5%。
6.推进新机场北线高速项目建设,实现工程开工。
编制实施方案及开展相关论证工作。
7.推进兴延高速公路(西六环-主收费站)工程建设,累计完成总工程量的64%。
累计完成50%。
8.推进延崇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建设,平原段完成工程总量的16%,山区段完成工程总量的11.7%。
累计完成14% 。
9.推进广渠路东延段前期工作,实现开工建设。
取得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规划意见书批复。
10.组织实施100项疏堵工程。其中20项市级疏堵工程,指导区级疏堵工程80项。
市级疏堵工程计划实施20项,9项正在施工, 11项完成施工招标;区级疏堵工程计划实施80项,完工18项,在施18项,44项正开展前期工作。
11.推进建设北苑北综合交通枢纽。
基坑止水帷幕等前期工作完成,开始地下结构施工。
12.完成600公里自行车道和步道整治,其中300公里为市管道路自行车道和步道整治,指导区里300公里;实现公交专用道超过800公里。
市管道路35公里正在实施,其余正在开展设计等前期工作。区管道路治理工程正在开展设计、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我市公交专用道已达845公里。
13.完成3项县级以上普通公路汛后水毁修复工程。
在2016年底3项任务基础上,正在进行整体工程之一的1项县级以上普通公路治理任务。
14.积极推进冬奥会竞赛场馆周边相关交通基础设施开工建设。
开展设计方案研究论证。
15.实施三环主路、京通快速路辅路等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工程,同步完善自行车、步行系统。
累计完成大修面积约50万平米。
16.继续推进路侧停车管理改革,指导城六区及通州区开展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工作。
推进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改革,协调相关区提出调整路侧停车前端检测设备以及电子收费试点路段事宜;组织推进电子收费前端设备安装工作。
17.配合城六区建设12处停车管理示范区。
确定城六区12处停车管理示范区名单,研究起草《北京市停车区域平衡治理工作指南》。指导各区开展停车管理示范区前期工作。
18.新开和优化调整40条公交线路。
完成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1条。
19.加强地面公交场站安防(物防)建设,基本完成公交场站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
累计完成场站安防监控系统建设125处。
20.实施机动车总量控制。配置小客车指标15万个,其中燃油车不超过9万个。
上半年完成第1、2、3期小客车指标配置工作,共配置普通小客车指标44406个(含过期未用306个),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54000个。
21.研究出台北京市互联网+便捷交通行动计划,推进副中心智慧路网建设,推动多领域数据融合共享,研究建设“一体化”出行信息服务产品。
编制《北京市关于贯彻<推进“互联网+”便捷交通促进智能交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2017-2020年)(报审稿)》;启动智能高速、智能轨道、智能公交等示范工程方案编制工作;与互联网公司商讨数据融合方案,编制“一体化”出行信息服务工作方案。
22.将本市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2%。
收集统计人口、各出行方式等方面数据,开展绿色出行比例测算工作。
23.推动公交、环卫等行业新增重型柴油车全部安装颗粒捕集器。
公交行业未新增重型柴油车。
24.完成2年以上出租汽车三元催化器更换工作任务。
已完成年度任务。
25.积极推进承平高速、G109国道建设的前期工作。
取得承平高速设计方案批复,编制环评、用地预审和可研报告;报批G109国道设计方案,进行环评、用地预审和可研报告编制准备工作。
26.推进建设国道105道路工程,实现工程开工。
取得设计方案批复、选址意见书、前期工作函,立项已报待批。
27.推进利用既有铁路资源开行市郊列车的研究准备工作。
组织市郊铁路副中心线交通接驳现场勘查及专题会,研究车站交通接驳方案,编制北京东站、通州站交通接驳规划设计方案。
28.推动实现京津冀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地面公交和轨道交通全覆盖。
完成二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与AFC系统软件开发,开展机场线现场测试。
29.配合属地政府,继续推进长途客运站外迁工作。
会同丰台区政府召开客运站疏解外迁工作推进会,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沟通工作意向,研定实施方案;研究班线调整意见,指导新发地客运站启动了场站设施扩容改造。
30.加快推进3项京津冀交通区域协同标准化编制工作。
开展3项京津冀交通区域协同标准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31.研究制定《京津冀公路立法协同工作办法》。
京津冀三地联合发布《京津冀公路立法协同工作办法》。梳理我委2016年发布规范性文件,送天津、河北,配合做好执法协同与规范性文件对接工作。
32.研究制定京津冀超限案件移送系统设计方案。
开展《京冀共建公路检查站框架协议》与《京津冀超限案件移送系统设计》起草、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工作。
33.组织实施2017年度缓堵专项行动计划。
赴现场开展督查活动,对朝阳区陈家营东西桥道路建设、海淀区清华大学周边区域综合治理等重点难点问题召开现场会,推动任务落实。组织召开全市缓堵工作推进工作会,总结上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通过缓堵督查系统审核各单位进度信息,并汇总编制信息上报市政府。
34.推动建立市、区两级一、二类维修企业与机动车定期检测检验机构车辆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制定一、二类维修企业联网并定期上传车辆环保维修相关信息的技术方案。
开展专项调研、论证,编制《在用机动车环保检测与维修保养数据信息共享技术方案》,以进一步确认和补充。
35.研究加强城市副中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组织管理工作。
明确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副中心道路建设等工作。
36.配合相关单位开展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配合开展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活动。
37.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北京通”建设。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实体卡发放、将智慧交通相关服务接入“北京通”APP前期工作。
38.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和规范本部门权力清单职权事项,调整取消各类“奇葩”证明,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要求,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开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完成公共服务事项梳理工作,研究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清理规范行政许可类权力清单,开展取消证明事项工作,梳理市交通委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成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录入及初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