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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9〕1320号)要求,我们修订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京交财发〔2019〕29号)即行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21年8月5日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